天津房地产集团未披露2023年半年报及年报被警示
中新经纬6月12日电 因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披露2023年半年报及年报,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津房地产集团)被警示。
天津证监局网站截图
天津证监局网站12日公布的监管信息显示,天津房地产集团在沪深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3只,存续金额48.44亿元。截至目前,公司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一款有关规定。
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天津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官网介绍,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天津市国有大型房地产企业,由天津市国资委主管,其前身为天津市住宅统建办公室。公司以主业板块房地产开发为引领,投身中高端商品房、社会保障房、新型城镇化、商业地产、旅游地产、养老地产、工业地产、城市综合体等领域,先后布局广东、海南、山东、江苏等发达沿海地区。(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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