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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国卫:推动我国医药创新是我一生的心

老虎财经 2023-12-09 23:29:12

2008年8月,北京的天气并不炎热,“重大新药创制专项”第一次会议在一间很普通的会议室召开。桑国卫一如既往的低调,穿着朴素、儒雅可亲,以及匆匆的步履,不一样的是,他眼神中有一种充满希望的坚定洋溢出来。

彼时,已经年近67岁的桑国卫肩负起“重大新药创制专项”技术总师的责任。对此任命,产业界充满期待,作为科学家他在业界颇有威望。那时他说,“推动我国医药创新是我一生的心愿,让中国成为医药创新强国是我终生的梦想。”

2023年12月7日17时10分,这位心系中国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大业的老人与世长辞。

据新华社消息,著名的药学家和社会活动家,中国农工民主党的杰出领导人,中国共产党的亲密朋友,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国农工民主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主席桑国卫同志,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2岁。

作为一名科学家,桑国卫低调务实,在避孕药物等研究上取得了突破性成绩。自70年代起,桑国卫开始对长效甾体避孕药的药代动力学、种族差异及临床药理学作了系统研究。最终由其带头研制成功的复方庚炔诺酮避孕针于1993年被选为我国基本药物,并在1994年被WHO推荐为两种最佳注射避孕药。

他特别愿意“当一个学者”,这也是行业里很多人对他的评价。当行业请他做重磅讲话,桑国卫说,“讲话就算了吧,不如我来讲讲我牵头做的一项工作——新药临床研究中的桥接试验,还更有意思。”

作为领导者,他高度关注产业发展,尤其在担任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科技重大专项技术总师期间,以其对医药创新发展方向的敏锐洞察,对专项发展战略的精准把握,以及对于创新技术的坚持和坚定,推动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药物创新技术体系的初步建立,以及新药创制氛围的逐步形成。同时,他为推动我国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GLP、GCP平台,提高医药行业创新药物研发能力,作出了重要贡献。

桑国卫与“重大新药创制专项”的13年

在中国创新药发展史上,2008年是值得纪念的年份:它不仅是新医改的前夕,更是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重大新药创制专项”)正式启航的年份。

自2008年起担任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科技重大专项技术总师,桑国卫用十多年的时间给自己的人生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也为中国医药创新蓄积了宝贵的经验与能量。

十多年来,重大新药创制专项取得了多项突破性的成果——不仅仅体现在代表创新的一系列数据,如68个1类新药、每年十几个新药上市、有些甚至领先于国际;更在于,初步建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药物创新技术体系,并有力推动了新药创制氛围的逐步形成,实现了从仿制到创制,并为从跟跑向“并跑”、“领跑”跨越积淀了底蕴。

“整个重大专项预定的目标应该讲是全面地、比较好地完成了。”重大新药创制专项技术副总师陈凯先在收官之年(2020年)接受采访时总结道。

据科技部统计,在专项支撑下,我国围绕创新药部署了综合性大平台10家、资源性平台24家、药物临床评价技术平台(GCP)平台93家、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技术平台(GLP)平台14家,构建了上中下游紧密衔接的创新产业链。

如果把时间拉回2008年,那时我国几无自主研发的创新药,而且新药创制还面临“创新药品基本被进口垄断、创新研发主体错位、企业研发动力弱、创新资源被外资占据”等困境,亟待政策引导。2006年,国务院公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并列出16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大新药创制专项”孕育其中。

2000年任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期间,桑国卫就多次呼吁,要加大政府引导力度,促进新药研制的创新转轨,“只有创新才能增强我国生物医药产业的实力,才能调整结构,向医药强国转变。”

“重大新药创制专项”提出了三个总体目标(如下图),按照“铺、梳、突”的总体发展战略推进,即在“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重点是部署、启动、铺开和执行,也即创研品种药物的研发、药物大品种的改造、技术平台的建设、企业孵化基地的建立,以及关键技术的研究这“5项重点任务”。而“十三五”期间则是以产品和技术为主线,聚焦瘦身,重点调整,实施重大项目,实现“突”的跨越实施期。这一任务时间线为2008年至2020年,按照三个五年计划分阶段落实。

就像一场久旱甘霖,“重大新药创制专项”甫一开始,迅速在行业激起千层浪。

在“重大新药创制专项”第一次会议召开的两个月前,桑国卫在“中国优生优育协会第四届全国学术论文报告会暨基因科学高峰论坛”上作了题为“我国医药重大创新的设想与实施”报告。

这是他第一次公开展示他的设想:到2010年,自主研制出 30个创新药物,其中有部分药物得到国际科学界和市场的承认。到2015年,“专项”还将建立多个综合性药物创新研发平台培育出更多的创新型企业和产学研联盟;到2020年希望我国的新药创制水平能够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医药产业能成为支柱产业。

他希望看到中国的医药创新蓬勃发展,而且坚定地认为这一定能够实现。

据了解,“重大新药创制专项”在“十一五”期间部署了“5项重点任务”,涉及900余项课题,中央财政下拨的研发经费达到55亿元。

当时在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任职的叶仙蓉发表文章称,该专项实施动员了全国新药研发力量,尤其国内企业积极响应,研发企业参与数量之多、投入之大与以往的国家纵向课题完全不同,形成了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为核心的研发团队,初步形成了中国药物创新研发体系。同时带动国内大型企业在专项实施中投入大量资金,为建立以企业为研发主体的创新体系打下良好的基础。

但创新研发体系建设并非光有策略和资金就够了,它更需要时间的沉淀,因为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会暴露新的问题,从而去做修正。

一个显著的例子是,“十二五”到来时,重点之一是与上一五年计划的衔接工作,同时开始采用实施后补助等新的资助模式。其中滚动课题的评审和立项,特别契合新药“研发周期长、风险高”的特点,这一点也与其他科技计划区别开来。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加强了对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在“十一五”的基础上,又增设了产学研联盟、医药创新园区建设等以企业为主体的课题。桑国卫还特别提出,“十二五”期间,新药专项将进一步凝练目标,重点抓创新药物、抓重大品种研发,力争跟上国际新药研发的前沿。

实际上,“十二五”开篇之时,中国医药创新的种子正在全国各地的创新园区孕育。2010年,北京昌平的一个实验室里,几个科学家围绕着几个仪器的光秃秃的办公室构思着,日后这个小公司(百济神州)诞生了中国第一个出海的国产新药。而在南面的,信达、君实、康方等后续进入中国“创新100强”的Biopharma也陆续看到机会,成立了公司。另一面大药企们,如恒瑞、先声、翰森在内的大企业纷纷投入到创新药研发中。

这些企业刚开始的主流项目除了PD-1之外,基本围绕于小分子研发。这些项目离不开重大专项的支持,也是专项的重点支持对象。据统计,在“十一五”期间,重大专项在化学药部署上共安排专项投入10亿元左右,支持项目300多项;而“十二五”期间支持的项目更是增加到接近600项,其中一部分是从“十一五”延伸而来,支持的经费也进一步增加到了22亿元。

“十三五”是新药专项实施的最后五年和冲刺阶段。在总结了前些年的实施经验和问题上,“十三五”新药专项特别以产品研发和关键技术攻关为主线,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围绕“三重”即研制重大产品、满足重要需求、解决重点问题部署研究任务,使目标更加聚焦、重点更加突出、任务更加明确。

在“重大新药创制专项”开展十年之际,桑国卫自己写了一个很长的总结,其中有成绩也有反思。十年来,“在专项的持续培育和推动下,累计94个品种获得新药证书,其中包括了足口病EV71型疫苗、西达本胺、埃克替尼、阿帕替尼等28个1类新药;研制和技术改造了200余个临床亟须的大品种,涉及15.3%的国家基本药物。”同时,专项的推动了创新人才的培育和吸纳,“吸引和集聚了国外高级人才915人,其中‘千人计划’人才近200名,居各专项之首。”“各类科研人才6000余人。”

同时桑国卫深刻地意识到,新药创制不是一场集中力量的歼灭战,而是一场耗时耗财的持久战。“要真正成为一个创新型的医药强国,我们还要在思维思路,方法手段,基础设施,管理机制,监管法规等诸方面狠下功夫,要有一个由点到面的突破。”

GCP、GLP的起草人与推行者

药物研发的过程中,GLP、GCP、GMP等规范起着药品质量安全守门人的作用。

在“重大新药创制专项”支持下,GLP、GCP的建设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对缩短我国新药研发进程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作为我国GCP、GLP规范的主要起草人与推行实施者之一,桑国卫在倡导和推动我国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GLP、GCP平台中,持续做出着突出的重要贡献。

作为技术总师、中国工程院院士,桑国卫曾经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在新药专项支持下,我国的GLP建设取得了重要突破。

GLP能够保证新药临床前研究安全性试验资料的优质、真实、完整和可靠,规范新药非临床安全性研究的规范性、科学性与可重复性。遵循GLP规范建立高质量的安全性评价已是各国药品监管部门与新药研究机构多年来的共识。

1976年FDA首次颁布的GLP法规,试行GLP规范,并于1979年美国将其按照联邦法规正式生效,通过强化非临床安全研究的质量管理,提高药物临床实验前的安全性评估质量。此后,英国、法国、日本等国家也先后颁布GLP,GLP逐渐成为了国际上通行的确保药品非临床安全研究质量的规范。

中国最初的GLP规范起草于1991年,并于1993年原国家科委颁布,1994年生效。

1998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根据国际GLP的发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颁布了《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并于1999年施行。

由桑国卫主持的中日JICA长期协作的国家药物安全评价中心项目,在2006年通过三批日本著名毒理学家现场考评,成为国内第一家按国际GLP规范要求开展药物安全性评价工作的中心。

至2007年,SFDA规定新药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必须在经过GLP认证、符合GLP要求的实验室进行。

桑国卫生前曾表示,在新药专项支持下,新药临床前安全评价工作不断与国际接轨,GLP平台核心关键技术也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给我国新药研发和公众用药安全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

他也曾提出,围绕在“出新药”“保安全”的新药专项战略需求,针对国内药物毒理学研究的薄弱环节,出台相关政策举措、量化考评体系,全面提升我国GLP平台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使其充分发挥对新药研发创新链的引领式服务的建议。

在建立与国际接轨的GCP规则方面,桑国卫同样扮演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具有临床药理背景的他,曾作为中国GCP标准五人专家组成员,参与起草了中国的第一版《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

追溯GCP的发展史,1981年颁布GCP的美国FDA是全球第一个颁布相关制度的国家。此后,欧盟、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药监部门陆续制定了相应的GCP标准。

至1995年,原卫生部决定起草属于中国的GCP标准,诸骏仁、汪复、李家泰、游凯、桑国卫成立了五人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均是临床药理医生出身,在各自的医学领域颇有学术造诣。

专家组成立两年后,1997年起草了第一个中国特色的GCP草案。次年3月,原卫生部颁布了第一版《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试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SDA)于1999年9月1日,颁布了第二版GCP(正式),至2003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又在2003年8月颁布了第三版GCP。2015年“722”风暴后的药审制度改革,为中国临床试验质量的提高奠定了常态持久的发展基础。

随着2017年CFDA正式加入ICH,中国GCP参照ICH-GCP的内容,进行了多次大幅的修订,至2020年7月1日,国家药监局(NMPA)、国家卫健委联合颁布第四版GCP,中国的GCP法规终于实现了与国际接轨。

药物临床试验是药品上市前的最后一道评价防线,面对彼时曾出现的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核查中出现的问题,桑国卫曾表示,药品临床试验设计、实施与核查的关键,一是要确保临床试验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可溯源性,二是要遵循创新药发展的转化医学的原则,即实验室研究人员、临床医生及制药企业必须全力协作,设计更合理的药物以改善疗效。

创新研发与科学监管同频共振

阿帕替尼、西达本胺、埃克替尼、康柏西普、安罗替尼……这些从“重大新药创制”项目中突围的国产创新药,不仅代表了重大新药创制专项的标志性成果,更是中国医药产业创新体系建立、创新能力提升的缩影。

虽然“重大新药创制”项目至2020年已完成顺利收官,经历了“三个五年”规划后,实现了中国从以仿制为主逐渐转变为以创制为主,开启了从医药大国向医药科技强国的转变。但是,医药创新的脚步不会随着“新药创制”项目的收官而结束,正如桑国卫曾说:“新药创制不是一场集中力量的歼灭战,而是一场耗时耗财的持久战。”新药创制是中国中长期科技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的确,过去十多年以来,中国的医药行业经历了从“跟踪仿制”向“模仿式创新”的历史转变,但与此同时,产业对于创新也有了更高的要求与目标:从“仿创结合、模仿式创新”迈向原始创新。

创新已步入密集收获期。今年前三季度获国家药监局批准的28款创新药中,26款为国产创新药,包括14款小分子创新药,9款生物药,2款多肽类化药及1款中药创新药。

若回看过去四年来国内获批创新药的数量,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统计,2019年为12款,2020年为16款,2021年为39款新药,2022年是19款。近今年前三季度就超越了2019、2020与2022三个年度。

与此同时,今年1-10月,本土创新药“出海”交易逾30起,特瑞普利单抗、呋喹替尼、艾贝格司亭等国产创新药接连闯关FDA成功,国产创新药在海外市场正一路“披荆斩棘”。

本土创新药企研发创新全球化水平的提升,新机制、新靶点等“全球新”药物数量的增加,新兴技术的不断涌现,让产业对监管机构审评审批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伴随着医药行业政策改革的持续深化、监管政策与国际标准的全面接轨,创新药监管的科学性日益凸显。

当国家药监局在今年3月发布《药审中心加快创新药上市许可申请审评工作规范(试行)》后,加快药品审评对于创新药研发和上市的重要意义再次成为产业界关注的焦点。在今年7月国新办举行的一场“权威部门话开局”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也曾直言,鼓励创新是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核心要义。

同频共振或许是监管方与企业方期待达成的“节奏”。不断完善的审评审批制度是产业保持创新活力的动能;当创新成果加速涌现,也对监管提出了科学化、法治化、国际化、现代化的更高要求。

斯人已逝,力量永存。斯人已逝,生者如斯。重大新药创制是中国医药创新系统起步的开端,这场“持久战”仍在继续,我们坚信,桑国卫所勾画的中国医药创新的各种蓝图会由接下来的医药人们描绘地更加清晰、饱满。

参考文献:

1.朴素学者——桑国卫院士印象速记,杨文琳

2.2018 年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进展及十三五展望*,桑国卫

3.重大新药创制:由制药大国向强国的加速转变,刘志勇

4.人民利益重于泰山——记著名临床药理学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农工党中央主席桑国卫

5.对“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的认识和体会,叶仙蓉

6.中国新药临床试验:轰轰烈烈背后的 “巨婴” 业务,知识分子

7.《我国GCP与药物临床试验监管研究》,武小军,天津大学

8.《2018年度专项创新药物与临床试验设计、实施与核查》主题报告,桑国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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